对话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吕德文:“城市兴、乡村衰”老路不可取,城乡融合发展政策窗口期大有可为
2019-06-02 06:19:55 浏览:2864次 【


前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那么,当前城乡融合发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正确理解《意见》中提到的一些要点?对此,中国建设报记者独家专访了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吕德文。


中国建设报:《意见》开头部分提到,“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您对基层情况比较了解,能谈谈感受吗?


吕德文:城乡要素流动主要取决于市场,目前之所以不顺畅,本质上还是市场方面的问题。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确实很明显,主要体现在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在医疗方面,经过几年的改革,乡村医疗的整体情况好了很多,但还是存在基层医疗体系服务功能较弱的问题,只能治疗感冒这样一些常见病。教育方面的问题就更严重了,不只是农村,有些县城都存在很大问题,教育资源和学生都在向大城市和少数好的学校集中。在文化方面,图书、电影等资源目前主要以县为单位进行配置,有些地方也在乡村进行了配置,却存在不实用的情况,造成很大的浪费,而百姓尤其是老人、孩子真正需要的文化服务可能又没有提供。


中国建设报:《意见》提到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如何理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的关系?


吕德文:城乡融合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村人口要能顺畅地进入城市。2018年我国城市化率接近60%,根据城市化进程的规律,城市化率要达到70%~75%才会逐渐变缓,我国目前处于城市化进程的中期,这就意味着城市化的速度还会比较快,还有很多农村人口要往城市转移。也就是说,农村资源所能承载的人口数量比当前还要再少一些,所以城市还需要进一步放开门槛和空间,接纳有意愿进城的农村人口。


另一方面,城市的人才也要到农村去,服务农村。总体而言,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指的是城市的“人才”而不是“人口”,比如金融、互联网、农业技术等方面的人才,要让他们能够顺畅地进入农村并参与乡村振兴。所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并不矛盾,城乡融合是一个双向的过程。


中国建设报:《意见》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守住底线、防范风险”,其中“3个守住”包含了“守住乡村文化根脉”,为什么要强调这个?


吕德文:在我印象中,这个表述之前确实没有出现过,不过乡村振兴规划里是有类似表述的。乡村文化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类型,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所以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的一个部分。守住乡村文化的根脉,某种意义上就是守住了中华文化的底色。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乡村文化是一个重要基础,守住乡村文化的根脉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是有直接联系的。


另外,乡村是国家现代化的压舱石和稳定器,这个压舱石和稳定器不单单是指吸纳人口和保证粮食安全,乡村文化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层面。从乡愁的角度来说,很多人都是有家乡观念的,守住了乡村文化根脉,整个社会就会比较稳定。


中国建设报:《意见》提到“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吕德文:在这一点上,我的看法比较保守。现在乡村还不适合进行大规模地开发,不适合成为资本的乐土。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中,这个过程比较理想的状态是保持“一动一静”。城市在不断发展时,乡村保持平稳一些比较好,这样社会发展才会比较平衡。当然,《意见》在这方面处理得还是非常好的,各方面改革都强调要先试点,都是在政策可控范围内实施的。


中国建设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到“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为何要重点强调这3个“统一”?


吕德文:这3个“统一”类似于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前乡村的道路、水利设施建设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现在提出3个“统一”,意味着这些都要纳入国家统一的路网、水利网体系中,由国家财政来承担。同时,乡村基础设施的相应标准也要和城市统一,提高基础设施的等级和质量。其实最近几年,我国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还是很大的,“村村通”已经基本实现。国家发改委前不久公布了几个数据:截至2018年底,99.6%的乡镇、99.5%的建制村通了硬化路,99.1%的乡镇、96.5%的建制村通了客车。


中国建设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是《意见》中的一大要点,很多内容与之前的政策是一脉相承的。不过,《意见》明确提出“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您认为背后有什么考虑?


吕德文: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比如农村用来建学校的土地;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比如村集体工厂使用的土地;还有一类是宅基地。前两类土地无论是体量还是改革难度都比较小,而宅基地改革涉及的面较广,也确实比较复杂。


首先,宅基地的体量太大。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的一个标志,只要是村集体成员,就有权利获得一块宅基地,所以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次,宅基地入市会涉及到复杂的制度设计。比如,村集体成员的退出机制,当然还有很多政策和制度需要完善。最后,宅基地制度改革还要考虑工商资本下乡的问题。如果宅基地最终允许入市,工商资本下乡的规模可能会非常庞大,甚至超出可控范围。因此,慎重改革是有道理的。


中国建设报:改革离不开相应的试点,《意见》提出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市县两级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您认为什么样的地区可能成为“试验区”?


吕德文:试验区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备一定的工业基础和经济水平,二是城市化率处于中等水平,三是存在比较完整的乡村。我觉得长三角地区可能不太适合成为试验区,因为那里的城市化率较高,城乡融合的水平已经很高了;西部地区或者纯农业地区也不太合适,因为那里的城市化水平又太低,城市带动不了乡村发展。


相对而言,山东、河南、湖北等中部地区省份就比较合适。例如,山东的县域经济比较发达,那里的城市化基本属于就地城市化。当然,《意见》提出的是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市县两级设立试验区,这样其实很多省份都能选出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


总而言之,城乡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融合发展、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城乡融合发展政策窗口期大有可为,不仅要避免走“城市兴、乡村衰”的老路,更要走出一条城市和农村携手并进、互利共赢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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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面必须将基层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和规范的笼子里,另一方面,这个笼子又必须要有一定的自由空间..

    浏览:1947次 评论:0
    2019-05-28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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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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