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是关乎人心的治理,需慎之又慎!
江西轰轰烈烈的“抢棺材”,惹了众怒。
执法队进村入户,强行将村民的棺材抬走,将棺木堆在一起用挖掘机捣毁,许多积攒棺木多年的老人只能瘫在地上哭嚎……这样的场景,用“粗暴执法”概括一点不为过。
改革急于求成,行政加大力度,干群矛盾激化,甚至群众激烈反抗,舆论哗然,可以说是江西此次殡葬改革带来的客观效果,可与曾引激烈争议的周口平坟、安徽六安殡葬改革相提并论。
明知“一刀切”政策必然带来极多的负面后果,地方政府为何还会如此激进?
说到底,问题出在政策设计者和执行者都缺乏关于人心的治理思维——他们往往将关于人心的治理等同于普通的行政业务,将群众工作庸俗化为政策执行。
岛上在江西的小钻风透露,现在江西各地都在进行殡葬改革,只不过执行的节奏和力度有所不同。群众不理解的地方在于:如果说这里要修路、搞拆迁开发,你说要挪坟移墓,给补偿,还说得过去;但是现在一刀切地,只要是高速公路上看得到的墓地都要拆迁,就不知道逻辑在哪儿。
棺材也是一样;按照当地风俗,很多老人从四五十岁就开始给自己准备棺材,放在家里都是个人财物,凭什么就可以入户抬走拆毁?一口棺材几千块,很多人攒了一辈子,补偿却只有1-2000块,凭什么要让别人“自愿上交”?
有人说,执行者的手中有公文,有地方政府文件。但《检察日报》指出,早在2012年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中,专门就把曾经的“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一条删掉,就是为了限制民政部门在殡改中暴力强制推进。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绝没有暴力执行、破坏他人财物的权力。
殡葬改革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因此,殡葬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并不能依靠简单的政策执行,而是要依靠大量的群众工作。换言之,与一般的针对少数人的治理不同,殡葬改革是针对大多数人的治理,只有人们从内心认同相关理念和目标,治理目标才能达成。
再换言之,假设少数人的治理可以通过强制方式加以“压服”、从而实现政策目标的话,那么,针对大多数人的治理,只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让群众自觉接受相关的政策措施。
在这个意义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民政”,与其说是一项政策,一项改革,还不如说是一次大规模的群众工作。既然是群众工作,就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方式;要让群众认可,就不可操之过急。
江西此次的“抢棺材”行动,几乎可以说是群众工作方法的典型反面教材了。
7月18-19日,江西省在赣州市召开了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会上的要求是,要像省内的先进经验一样,通过“教、堵、疏、管、转”五步工作法,“坚持教化在先、疏堵结合”。
问题是,怎么“教化”呢?从已披露的信息看,教化工作大致是宣传政策,尤其是通过制造氛围,宣示政府改革决心——也就是通常所见的推土机砸棺材的场面。对群众的工作,则大致是通过经济补偿,来诱导群众主动配合交出棺材。
总之,每一项“群众工作”后面,都隐藏着赤裸裸的权力展示。群众怎么会打从心眼里认可?甚至于,绝大多数地方在开展群众工作时,是以行政方式替代的。比如,各地普遍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不仅要求党员干部自身带头,还要求党员干部的家属带头。
结果,表面上看似乎是群众动员的效果,事实上是行政体系内部动员的效果。群众工作方法表面上被激活了,却被基层行政技术所替代;群众动员表面上也有,却严重依赖于行政体系内部的动员;思想工作看似起作用,却源自于行政强制的压力。
如此,即便地方政府设定的短期目标可以达成,但因群众工作不扎实,没有从根本上获得群众认可,也必将面临改革崩盘的风险——一方面,绝大多数基层干部只是迫于短期内的强大的行政动员而遵从政策,执行政策。一旦运动过后,基层政策执行的积极性会大为降低,反弹是大概率事件。
话又说回来,殡葬改革成果要实现常态化,需保持相当一段时间的政策高压。问题在于,基层有那么多的行政资源么?而在群众普遍不认可的情况下,暗地里钻空子也好,明着当“钉子户”也罢,都在不断蚕食改革成果,消耗行政资源。
殡葬改革的社会关注度高,这已是共识,地方主政者也非常清楚。很可惜的是,几乎没有那个主政者去认真思考为何各地殡葬改革会获得如此高的关注。仅仅是因为改革激进、工作方法粗暴才吸引媒体眼球?显然不是。这些年来,绝大多数地方的殡葬改革之所以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恰恰是从各地群众自发的抗议开始的。
很显然,殡葬管理不是一项简单的“民政”,而是关乎人心的治理;殡葬改革也不仅仅是移风易俗,而是涉及到普通中国人的人心安顿。通过一纸公文来强力干预人心,不仅荒唐且粗暴,也是对社会现代化的极端不负责任。
与具有宗教信仰传统的西方社会不一样,中国作为一个世俗社会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这个世俗社会,梁漱溟称之为伦理社会,人们心灵的安顿和社会秩序的维系,均源自于一系列的伦理生活。
概言之,中国社会之有序,恰恰是建立在一系列的伦理规则之上的;而这一规则的基础,与祖先崇拜有密切关系。“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慎重对待祖先,是实现公序良俗的基础。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丧葬都是一套系统培育社会公德的文化。哪怕是在今日,祖先崇拜也具有积极意义,丧葬仍是规制社会,安顿心灵的极其严肃的社会制度。
岛叔及所在团队几乎跑遍全国所有农村地区,发现几乎所有地区的传统文化的都与丧葬有关。并且,很多社会机制的运转,也是以丧葬文化来得以呈现的。祖先崇拜发达,丧葬文化完整的地区,社会问题往往较少。尤其是正处于巨变中的中国农村,尤其需要一套提供给人们安顿心灵的意义体系。
比如正处于舆论漩涡的赣州地区,恰恰是宗族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在别的地区甚是猖獗的邪教、地下教会、老年人自杀潮,在这个地区均未出现。
为什么?因为该地区的老年人对来世充满敬畏,对死亡甚为慎重,乃至于为自己提前准备一副棺材被视作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老年人每天与棺材为伴,坦然面对死亡。这种心灵安顿,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福利?何尝不是维系社会稳定的社会机制?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显示政策力度,还挖坟把已经下葬的尸体拉出来火化。这种激烈手段,无异于给政府制造极端对立面。赣南地区风水文化保留完好,所有坟墓均经过认真选址;一旦动坟,不仅是在打破“入土为安”的禁忌,更是在破坏一个家族的风水。基层政府或许是成功地推行了殡葬改革,却是为当地的基层治理埋下隐患。
在这个意义上,抢的不是棺材,抢的是老人们的生命意义。
吊诡的是,一些激进殡葬改革的人,还宣称推进殡葬改革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但这些改革,何曾征求过民俗学家、社会学家的专业意见,何曾考虑过传统文化的内核,何曾在意过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事在江西,当思全域。在岛叔看来,当前亟需对殡葬改革彻底反思,有关部门应该停止激进改革。
全国各地现存的殡葬文化,是一项严肃的社会制度。作为一项流传千年的习俗,有其合理性。它不仅关涉到人心稳定,亦有利于社会治理。未经深入研究,严肃论证,仅仅用一句“千年旧俗”就否定现存的丧葬文化,是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极端不负责任。
殡葬改革,可以对丧葬文化中不合理,也不为群众所认可的部分,如建造豪华墓地和活死人墓、丧事上大跳脱衣舞、大操大办等采取措施、给予规制,但不能连同丧葬文化的内核及其优秀部分一并否定。哪怕是一种旧俗,也需要遵从移风易俗的规律,不能简单地用行政强制替代群众工作。
岛叔是闽西客家人,闽西和赣南的文化一模一样。家乡人早在十年前就主动接受了火葬,那时本县还没有火葬场,地方政府也未动员,农民主动把尸体拉到邻县火葬场火化。理由很简单:火化后干净!如今,老家的地方政府也倡导火葬,也做移风易俗的工作,却无需采用强制措施。
可见,随着时代进步,传统丧葬文化与现代社会认知是可以相互融合的;群众认可后,移风易俗也可水到渠成。
殡葬改革时经常使用的一个说法,比如“火葬有利于节约土地、生态环保”,也似是而非。在广大山区,土葬一般埋在荒山野岭,并不占用耕地;哪怕是在北方平原地区,土葬虽埋在耕地上,却因普遍圆的是土坟,时间一长会自然地还坟于地。
而在绝大多数地区,哪怕是实行了火化,骨灰盒也并未埋入公墓,仍是按传统习惯埋到山里或耕地上,并不必然会节约土地。对于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公墓才是最大的土地浪费——农民自己修的坟,有朝一日还可能因为不再祭祀而消失,公墓却很难。
说到底,“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中国建设,终归要落脚到“留得住乡愁”。大多数国人现在仍有乡愁,并不仅仅是家乡的山水仍在,而是家有老父老母,或是有祖先的祠堂坟头,让人们的心灵有所寄托。
须知,清明节放假不是为了旅游业发展,而是方便大家慎终追远。哪天,通过殡葬改革,把家乡山水里的乡愁乡情一并改掉了,美丽乡村又有何意义呢?哪天,国人都没有了敬畏,没有了精神寄托,这样的殡葬改革又有何意义呢?
因此,要让殡葬改革回归到本源,学术界和政策界都应对相关问题做认真研究。假借殡葬改革来实现别的政策目标(如换取土地指标、甚至是殡葬垄断),或用节约土地、生态建设等别的政策目标来合理化粗暴的殡葬改革,都是不可取的。这种做法,既违背政策科学,亦是为将来的基层治理埋下祸患。
一句话,殡葬改革是关乎人心的治理,需慎之又慎!
文/吕德文(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